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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品牌巡礼丨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 为万千生灵送去检察温暖

陕西铁检 2024-02-05


笃行不怠续前力,强基提质启新程。随着全省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的持续深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为指引,立足生态检察卫士的新使命,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高质效的亮点工作,多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实现了“零”的突破。为民司法彰显正义,服务大局展现担当,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在品牌巡礼中领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风采。

——前言







清风响暖,时光流苏。一转眼,习近平总书记已经第二次向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致辞了。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第一次致辞时说的那句“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犹言在耳。

那会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正在为找不到研究古树生物多样性的专家而头疼。没想到2022年这个案子给了他们那么多惊喜!先是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接着被最高检选入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好”宣传“好案件”名录,最近“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也闻讯而来。

今天的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而突破过去才是对未来的承诺。









一块网红石引发的

守护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案件



2021年,分院督促林业部门保护秦岭古树生物多样性,体现的仅仅是对生物多样性的基础-遗传基因多样性的保护。因为生物多样性是一定范围内动物、植物、微生物有规律地结合所构成稳定的生态综合体。这种多样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物种多样性、物种的遗传与变异的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三种。2022年,他们在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分院指导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秦岭细鳞鲑公益诉讼案,是对生物多样性中最直观的物种多样性的保护。分院与秦岭北麓检察院、秦岭南麓检察院共同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公益诉讼案,则更多体现的是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

| 检察官操控无人机勘察穿越线路

生态系统多样性,指的是一个地区的生态多样化程度。这种多样性涵盖的是在生物圈之内现存的各种生态系统(如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在不同物理大背景中发生的各种不同的生物生态进程。秦岭范围内有森林、农田、高山草甸和河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态系统集群。本来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但这种调节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外界干扰超过这个限度,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秦岭核心保护区内,不得从事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但本该是秦岭北麓无人区的“光头山”变成网红打卡地的新闻,使得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打响了秦岭核心保护区保卫战。

| 秦岭“光头山”网红石

西北大学博士生导师、西安植物园园长岳明与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前往现场勘查,发现前往“光头山”非法穿越、参观、旅游的人员众多,在山顶的一块网红石上流连忘返,高山草甸被踩踏出无数条小径,大量小丛红景天被攀折采挖,随手丢弃的垃圾处处可见,黑熊、羚牛等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

| 秦岭核心保护区高山草甸垃圾遍地

他与其他5名野生动植物及水环境领域的专家经评估认为,秦岭核心保护区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保护地,在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量非法穿越行为,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植物、动物正常生长、繁衍,且造成土壤、水体、空气污染,对核心保护区产生多重不利影响。随后,根据专家评估意见,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向西安、安康辖区的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文旅等五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制定了整改方案、签订跨区划联合保护协议、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发布了禁止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户外登山探险穿越等活动的公告。在光头山、蛤蟆沟、东坪沟、蒿沟共劝返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对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游客教育训诫86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17人。

| 行政机关对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人员进行训诫

为了进一步巩固整改效果,分院、秦岭北麓检察院邀请地方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环境公益组织和救援组织十六家单位召开了“公益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携手共护秦岭生态环境。



一段视频引发的

守护秦岭物种多样性公益诉讼



2022年10月24日中午,一段视频出现在西安钓鱼社交群内。视频显示的是钓鱼画面,一名男子还拿起鱼来面向镜头展示自己的“成果”。


| “钓友”展示钓上的细鳞鲑

由于秦岭北麓检察院专门管辖陕西境内秦岭北麓地区发生的跨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所以这段钓鱼视频经过检察机关大数据平台筛选后,被推送到秦岭北麓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与思考。

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给秦岭细鳞鲑种群保护带来了怎样的危害,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是什么?这些专业问题曾经一度困扰着办案团队,一旦理解不准确就会导致检察建议书存在瑕疵甚至出现根本性错误。


| 检察官现场调查

| 秦岭细鳞鲑

经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专门从事生态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叶新平等教授评估,秦岭细鳞鲑是一种食肉性鱼类,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在秦岭山溪中,它位于食物链的顶端,称得上是河流中的‘统治者’。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虽然数量较为稀少,但通常都是判断这个生态系统是否完整和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如果食物链中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水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据此,秦岭北麓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于11月14日向近两年发生过非法捕捞秦岭细鳞鲑案件的周至、鄠邑辖区的农业农村、秦保、街办等单位提出3份检察建议。


| 检察机关邀请野生动物专家召开公开听证

如今,行政机关在保护区及周边增设了宣传牌43个、宣传横幅28条,刷写警示标语40条;印发了《陕西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关于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相关事宜通告》千余份。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增加巡查力度,对黑河的巡查频次由每月一次变更为每周一次,“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一定会让细鳞鲑在秦岭“安居乐业”。









向“外脑”借力借智

推动“检学研”走深走实



202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四个派出检察院,吹响了我省跨区划检察改革的号角。智者借力而行,慧者运力而动。要发挥跨区划检察院作用充分释放改革效能,进一步提升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水平,向“外脑”借力借智是关键一笔。9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出台了《推进“检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10月,陕西铁检分院、秦岭北麓检察院与陕西省西安植物园三个共建单位共同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共建协议书》,成立我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携手共同为秦岭、黄河筑起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铁屏障”。目前已有三笔生态修复金用于基地补植复绿工作。11月,陕西铁检分院与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自然资源部第二地形测量队、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联合共建“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目前,该中心不但为陕西铁检分院办理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公益诉讼案提供了多维、定制化、智能化的影像和信息支撑,而且为陕西铁检分院建设我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提供了大量数据与技术帮助。

| 与科研单位签订基地共建机制

| 与科研单位共建“融创中心”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办案、推进“检学研”合作过程中,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专家库逐渐建成。截至目前,已经与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植物研究所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聘请其野生动植物、水环境、“双碳”、土壤生态等研究领域的11名学者为特聘专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创新辅助办案模式,促进优势互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今后,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我省“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环境布局,发挥跨区划检察院“促动、撬动、带动”作用,以“铁”的担当,铸就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铁”的屏障,为秦岭万千生灵送去检察温暖,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来源:第三检察部公益诉讼团队文字:惠琳琳 王永亮编辑:高欣雨校对:邓陶利审核:解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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